航空学院(应急安全管理学院)学生会章程
第一章总 则
第一条 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、学院团委指导下,由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,是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提高、自我发展的团体。学生会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院学生管理事务,协助学院开展工作,是学院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。
第二条 学生会的宗旨:
高举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伟大旗帜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培育“四有”新人为根本目标,以“服务大局、服务同学”为宗旨,坚持“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学生”的原则,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、文明创建、校园文化、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大力推进学生的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,求真务实,锐意进取,开拓创新,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围绕校风、学风、班风、考风建设和学院整体发展目标,积极开展各项学术、文化、公益活动,努力把学生会办成真正的“学生之家”。
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:
(一)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,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。
(二)领导和团结学院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,引导同学们将自身培养成爱国、爱校和社会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。
(三)倡导同学们培养追求学术的价值趋向,确立能力导向,培养创新精神,积极开展各项技能比赛,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,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、文化、艺术活动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。
(四)结合学院特点,组织各种社会服务活动,巩固理论知识,提高实践能力。
(五)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,反映同学的要求,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加强同学之间以及学生与学院教职工之间的沟通,促进学院团结,创造良好的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环境。
(六)围绕学院工作大局,做好学生的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工作,协作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督导、检查、评比等工作。
(七)开展与兄弟院校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增进友谊,增长见识。
第四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依照本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。
第二章 成 员
第五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、遵守校规校纪的在校同学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,一般包括干部、干事、各班班委、团干、团员和三好学生。
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
(一)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二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三)参加学生干部培训的权利;
(四)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提议、讨论和批评的权利。
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的义务
(一)遵守本章程,维护学院和学生的团结、荣誉形象;
(二)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;
(三)密切联系同学,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;
(四)在学习、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、接受同学们的监督。
第八条 学生会成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
(一)立场坚定,做合格的学生干部;
(二)勤奋学习,做同学的学习楷模;
(三)关心同学,做同学的知心朋友;
(四)以身作则,做遵纪守法的榜样。
第九条 学生会成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
(一)组织管理能力:
(二)宣传发动能力;
(三)社会交往能力。
第十条 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
(一)疏导原则;
(二)服务原则;
(三)自治原则。
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结构
第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。
第十二条 主席是学生会最高负责人,由全院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,并请学院团委批准任命,报院党委备案。
第十三条 学生会由主席团、纪检部、宣传部、学习部、组织部、文体部(体育部、文艺部)、宿管部、卫生部、社会实践部、社团管理部、心理部、秘书部等组成。
各部门工作职能:
(一)主席团
岗位职责:
1.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,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。全权监督、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;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、各成员,及时发现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,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;
2.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会议,传达学院及学生处的决议、指示;
3.起草学生会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、活动规划及各种决议。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,及时向学生处及相关部门汇报工作,做好学生会学期和年度总结;
4.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、协调;
5.深入学生会各部门,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,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。了解学生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注意搜集、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。
岗位要求:在同学中威信高,组织协调能力强,处事公道,乐于奉献。
(二)纪检部
岗位职责:
1.监督主席团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;
2.协助搞好学院学生日常管理,做好校园内文明纪律检查监督工作,纠正学生不文明现象;
3.维持会场及大型活动的秩序;
4.检查监督各二级学院纪律、出勤等情况。
岗位要求:工作大胆负责,不徇私情、不计个人得失,诚实守信、知行合一。
(三)宣传部
岗位职责:
1.配合学院宣传部搞好对内宣传、对外报道工作,积极为《学生工作简讯》、学生处网站、院广播站供稿;
2.通过网站、宣传栏、海报、橱窗等多渠道开展工作,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气氛;
3.配合学生会各部门作好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、后期总结工作,使学生会的工作深入人心,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;
4.负责策划、组织学生文艺娱乐活动;
5.组织参加全院性的文艺比赛及各种演出活动;
6.定期汇报演出,发掘文艺人才,培养文艺骨干。
岗位要求: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,具备office基本操作技能,有书法或绘画特长、熟悉PHOTOSHOP。
(四)学习部
岗位职责:
1.组织开展各类关于学生专业学习、技能交流等方面的比赛和活动。积极开展各类知识竞赛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
2.组织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考试和继续教育等科目的报考工作;
3.配合各二级学院强化学风、考风建设。
岗位要求:位列本班级综合测评前三名或级部综合测评前十名,无旷课记录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(五)组织部
岗位职责:
1. 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,涵盖建立、整理、保管、转接,及在相关平台更新组织关系状态;
2. 指导团支部工作,定期开团支书会议传达指示、交流经验、解决问题;
3. 与学院团总支配合制定推优入团入党计划,明确推优标准;
4. 收集团员反馈意见以调整改进团组织生活计划及组织方式,提升质量。
岗位要求:组织协调能力强,团队合作意识浓,工作态度认真,会用办公软件,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。
(六)文体部
岗位职责:
1.组织参加各种院级体育、文艺比赛;
2.积极推动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计划;
3.辅助学院组织各种大型活动,提供帮助与协调;
4.挖掘培养体育特长与艺术特长人才。
岗位要求:有体育与艺术特长,善于组织各种院级活动及比赛。
(七)宿管部
宿管部岗位职责:
1.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卫生管理,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中心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;
2.引导同学们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;
3.定期抽查全系学生宿舍晚熄灯情况,坚决杜绝夜不归宿事件发生;
4.定期对宿舍卫生、安全进行检查,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公寓管理中心;
5.评选文明宿舍、宿舍管理先进个人。
岗位要求:善于组织各种检查、评比、验收,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及进行日常公寓管理。
(八)卫生部
岗位职责:
1.定期召开各二级学院卫生部部长会议,传达学院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的有关精神;
2.组织、协调各二级学院卫生区和教室卫生的检查、评比工作。
岗位要求:具备良好的沟通、协调能力;善于组织各种检查、评比、验收。
(九)社会实践部
岗位职责:
1.制定策划社会实践活动方案;
2.积极组织学生参与,协调活动资源;
3.与校外建立合作,拓展实践基地;
4.组织学生总结活动,收集报告心得。
岗位要求: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与组织能力,具有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,有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能总结梳理汇报。
(十)社团管理部
岗位职责:
1.保障社团依规依方针运行,监管日常与活动事务;
2.双向传递学院意见与社团需求,促进信息畅达;
3.把控社团活动全流程,从筹备到总结,护航活动开展。
岗位要求:妥善统筹社团与活动,展现高效管理效能,精准撰写与审核活动文案,产出优质计划与报告,熟练运用Office 软件,流畅处理各类办公文档。
(十一)心理部
岗位职责:
1. 协助学院心理中心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提供素材;
2. 多渠道营造心理氛围;
3. 配合学生会活动,做好心理宣传引导与疏导总结;
4. 策划组织心理健康主题活动;
5. 组织学生参加心理竞赛活动;
6. 定期开展汇报活动,挖掘培养心理骨干,组建互助小组。
岗位要求: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同理心,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,熟练掌握office基本操作技能,有组织团体活动经验、熟悉心理相关测评工具。
(十二)秘书部
岗位职责:
1.负责每周整理航空学院各个部门的通报,并按部门及班级整合做出excel表格;
2.负责每周根据整合的通报做出航空学院各级部班级量化排名,并予以公示;
3.督促航空学院各班班级负责人每周做出班级个人量化。
岗位要求: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,能够有效沟通协商事宜,能够熟练掌握office基本操作技能以及excel表格。
第四章 管理制度
第十四条 干部值班制度。由办公室安排轮流值班,值日当天派人到学生会值班室值班。反映同学们的思想状况,及时传达院、系信息,加强学生与教师的沟通。
第十五条 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。各部门负责人每学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主席团成员要按时上交学期计划、学期总结;各部门开展的活动要有计划、记录、总结,并及时上交;所有资料最终由办公室进行收集、整理、汇总和存档。
第十六条 干部任免制度。从全局出发,任人唯贤,讲能力、讲效率。干部进行述职报告,接受同学监督,干部因故辞职须向学院团委递交辞呈,同意后交接工作。每学期考试有一门不及格、一学期累计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例会者,或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会干部自动离职。
第十七条 各级干部考核制度:
1.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,由学院团委给予表彰奖励;
2.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生会活动两次以上者,撤销学生会评选先进资格,违反校纪或本章程的学生会干部,由学院团委提出批评,情节严重者,撤销职务;
3.学生反映强烈、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干部应辞职或撤销职务。